汇投资:业内人士预估银行存管费用约为成交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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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互联网监管的新规之下,P2P的资金存管模式改变已经成为既成事实。继《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提出“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,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,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。”之后,在上周五出台的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》征求意见稿再次提出,“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,以及从事信贷、融资、理财、担保、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”。
在业内看来,上述两个监管文件,直接堵死了现有第三方支付提供的P2P资金存管账户体系。据悉,在银行进入存管市场之前,P2P的资金存管业务主要由第三方支付企业完成,其中汇付天下市场份额最大,占市场份额的1/3。不过对于该文件,汇付天下高级副总裁、汇付数据总裁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,经过与央行的沟通,“网络支付管理办法”第八条正确理解是,支付公司不能为金融机构等机构开立支付账户,但支付公司完全可以为金融机构的用户开立支付账户。他提到,“网络支付管理办法”第十六条中也提到,投资人可在支付机构开立综合支付账户购买理财产品和服务,因此,支付机构为P2P平台投资人提供支付账户。
不过值得注意的是,在汇付目前提供的资金账户体系中,确实出于佣金结算等需要,汇付为P2P平台开立账户,为了一旦征求意见稿落实,汇付天下将为P 2P企业资金归集划入P2P机构在银行的存管专户,通过这样的模式满足了“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”关于P2P资金存管在银行的要求。
而至于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“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,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(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,下同)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。”是否会影响第三方支付为理财类账户提供资金。对此,业内人士表示,这其实与个人消费用户关心的5000元限额问题一样,限制的只是支付账户里的余额支付,投资人通过银行账户划拨资金并不受限额影响。